安徽省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
发布于:2019-1-3 18:10:17
近日,安徽省农业农村厅、省商务厅、省公安厅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、省供销合作社六部门联合印发《安徽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》,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。
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牵头,成立省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工作组,负责专项整治综合统筹协调工作。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包括小作坊、小商店、小摊点、小餐馆、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、食品批发市场。重点品类为方便食品、“五毛”食品、休闲食品、酒水饮料、调味品、奶及奶制品、肉及肉制品等。查处的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包括食品假冒、侵权“山寨”、食品假货、“四无”、劣质、超过保质期等。
为将此次行动推向纵深,该省建立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,并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,研究分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,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。将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执法检查行动、农村食品商标保护行动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追查行动和农村食品治理工作。将利用2~3年时间,健全完善农村食品治理机制,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,全面提升全省农村食品治理水平,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,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,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。
在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带领下,相互配合,联合行动。同期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,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,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,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。其中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蚌埠市、阜阳市、亳州市、宿州市率先采取行动组成督导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,同时到各食品经营主体重要位置和各村委会门前进行督查。
行动期间,相关部门将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执法检查行动,收缴销毁一批假冒伪劣食品;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商标保护行动,查处一批食品商标侵权假冒案件;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追查行动,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。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,整改率要达到100%;对发现的违法行为,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%;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,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,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%。
为有效开展整治行动, 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制度,并探索“职能部门+镇村联动”的多元共管模式。希望全省广大农村居民(消费者)积极向当地农业农村、商务、公安、食药、市场监管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及供销合作社举报违法违规行为,努力净化农村食品市场,保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同时,提请广大农村居民(消费者),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尽量通过正规商场和渠道购买食品,确保自身身体健康。
为积极响应省农业农村厅号召,安徽各地已先后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宣战。其中,阜阳市、宿州市、亳州市已率先召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会议,重点就专项整治做了部署,并将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,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,净化农村食品市场。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,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,处理一批“山寨”食品商标侵权案件,移送一批违法案件,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,曝光一批典型案例,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。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,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,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