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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4批次样品全部合格!
发布于:2019-1-16 22:16:42
据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19年1月16日发布的《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9年第4期元旦、春节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》,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抽检5类食品44批次样品。其中,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4批次样品,全部合格。
本次抽检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包括瓜子、炒米、青豆等。抽检依据是GB/T 22165-2008《坚果炒货食品通则》、GB 19300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》、GB 2762-2017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、GB 2760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等标准、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、食品添加剂、微生物等多个项目。
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,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,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,如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者名称和地址、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;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、有没有变质;不要购买无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,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。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,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。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。